2013巢湖庐江县国土、计生系统招聘30人公告(2)
2013-06-04 11:3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3、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按3:7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聘用
1、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须在一周内到单位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县国土资源局招聘人员实行“以钱养事”方式,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
计生系统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确定,办理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均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镇计生服务所人员工资待遇等由镇财政承担。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招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网站查询: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jrs.gov.cn)
附:庐江县国土、计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庐江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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