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报考指南(2)
2013-05-02 10:21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5.网上报名后备案
(1)报考“择优选聘”的985、211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主要是便于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邮编:230001);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向本校选聘办提供相关材料。
(2)报考公开选聘的,在皖高校毕业生,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往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送达本校选聘办);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向省选聘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或学生干部证明信;往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并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邮编:230001)。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直接通过电话向团省委学校部(0551-62811091)进行备案;市、县自聘的大学生村官直接通过电话向省选聘办(0551-62607694、62609192)备案。
6.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择优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9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择优选聘的考生可改报公开选聘。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4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资格审查为“不合格”状态,则需要及时根据审查意见提供有关材料或更改有关报考信息或按要求上传照片。如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但资格初审较长时间未通过的,可直接向省选聘办(0551-62607694、62609192)咨询。
二、公开选聘考生笔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 年 6 月2日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于5月29日至3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试题内容与答题方式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合卷,满分为15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律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填涂作答;《申论》部分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请考生务必按规定要求正确用笔和正确填涂(写)。
3.笔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 2006 〕 240 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 40 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但在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确认并先进行网上缴费。2013年6月1日至6月3日,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叉口,恒生阳光城 8 号楼 4 层)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4.其他说明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因办理二代身份证或其他原因无法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的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并盖户籍章)入场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任何参考书、通讯工具和计算器进入考场。
大学生村官笔试按省人社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皖人发〔2002〕77 号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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