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招聘24人公告(2)
2013-04-11 09:14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淮北人事考试网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1门,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各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于5月14日,在淮北市卫生局网站(http://hbwsj.gov.cn/w/index.asp)、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bfybj.com/)和医院公告栏予公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发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或核减岗位。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于5月15日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予以公布。面试时间为5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全部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生总成绩,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公布。
五、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若出现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定执行。体检人选及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两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血压及视力当场确定,不予复检),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专业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公布。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内公示7天。
九、审核与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淮北市妇幼保健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新聘用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不办理人员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工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2年及2013年毕业的人员,从签订聘用合同起两个考试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任职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2013年毕业的人员于2013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终止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116843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组
监督电话:3119611市卫生局人事与科技教育科
3119593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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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