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12人公告(2)
2013-03-01 13:27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滁州人事考试网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3年2月27日在滁州市政府网、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办公室(滁州市琅琊路138号,滁州卫校办公楼三楼)。咨询电话:0550-3025655、3022827。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3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服务期满二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本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3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本科生岗位的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经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2:1开考。报考除本科生岗位外的其他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3月18日工作时间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办公室改报其他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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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