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选调生招考300人公告 2月18日报名(2)
2013-02-18 11:2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配合做好人选把关、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五、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于2013年3月1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jsswzzb@163.com。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联系电话:025—83393365、83392029,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政编码:210013。
附: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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