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旅游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11-29 08:49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旅游局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等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制定安徽省旅游局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与面试人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附后),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8:30—17:00,地点在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政务大厦B区1712室)。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一学历(学位)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选调生审批表的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暂定于2012年12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提前通知到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经核准身份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答辩时间20分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思维水平、处理问题水平和现场应变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考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考察和体检。对参加考察的人员,先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部发[2007] 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主要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遵章守纪等方面情况。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遴选人员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旅游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我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考察、体检等各环节工作,在省旅游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原则进行,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2999139、2999140
监督电话:0551—2999146
附:面试人选名单
2012年11月22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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