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淮北烈山区招聘治安协管员80人公告(2)
2012-11-21 14:08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淮北人事考试网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12月 14日至 12月 15日在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80元∕人,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与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面试成绩: 12月 20日在淮北人事人才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规定进行。
3、体检时间和集结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5、体检对象如有身体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向低分进行递补体检。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1、列入考察的人员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和现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以便调档复审和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以多种形式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
(六)公示和试用、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由烈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公示期为7天。
2、聘用对象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人员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3、此次招聘人员实施聘用制,聘期三年,试用时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区人社局审批。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实施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报区人社局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月工资1200元,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工资的5%增资,办理社会保险,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淮北市现行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不占用人单位编制,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和烈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咨询联系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0561-3036242、3050620,烈山区招聘领导小组0561-4685786 。
3、淮北市人事人才网网址:www.wbrc.cn。
淮北市人才服务中心
烈山区招聘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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