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阜阳海关招聘驻亳州工作组海关协管员4人(2)
2012-10-24 10:51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阜阳人事考试网
四、招录具体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与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公告:2012年10月24日-29日通过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报名者应于2012年10月30日上午8时-下午6时,将填写的《2012年阜阳海关驻亳州工作组招录协管员资格审查表》报送至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就业人才服务局市场管理科(219室),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证明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确认结果,参加面试(1:3)。
报名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劳动大厦二楼219
联系电话:0558-5132036
(三)面试:2012年10月31日上午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名者的理论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察与公示:重点考察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用工手续。
五、用工与管理
由阜阳海关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即签订用工合同,月基本工资待遇1800元,并按亳州市社会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手续。
(二)用工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每次续签的合同期限为1年。对用工人员实行月度绩效考核,根据制度规定实行奖惩。
本公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阜阳海关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阜阳海关 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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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