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宣城市宣州区法院选调5人公告
2012-08-09 14:0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人数
从事审判工作人员5名(科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公务员身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6、选调到任后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4年。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安徽法院网、宣城中院网、宣州法院网、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0日至8月29日。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应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邮件报名者应将报名表及扫描下述材料复印件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地址:xzqfyzzc@163.com )(网上提交的照片须为jpg格式)。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报名者可在宣城中院网、宣州法院网、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原件;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由工作人员根据其所提供的材料现场进行审查;通过网上报名的,在先行初审合格后,于面试前一天持上述相关报名材料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2:1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