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专业测试公告(2)
2012-07-18 09:22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以及仪表举止、发展潜力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地点: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在专业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本次招聘设定该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www.ahlyzj.com)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www.ahlyzj.com)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按照规定将相关材料报省粮食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粮食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0551-5632300。
监督电话: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0551-2870618
省粮食局人事处0551-2870621。
附件: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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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