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5人公告(4)
2012-07-11 09:03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高 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政府网、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 385463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中 共 滁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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