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理工学校面试公告(2)
2012-07-09 14:25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30%)、技能操作(30%)、试讲(40%)三种方式结合进行,按百分制合成计算。
1、专业笔试主要考察拟聘人员对相关专业基础课程所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笔试时间60分钟;
2、技能操作主要是考察拟聘人员的动手能力,包括:技能水平、熟练性、规范性、实践效果等,操作时间每人60分钟。
3、试讲主要考察拟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效果等,考生提前1小时抽取相关内容或章节封闭备课后进行,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
试讲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专业笔试和技能操作成绩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ahlgxx.cn)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2年7月11-13日进行,具体时间:专业笔试(7月11日8:00-9:00)、技能操作(7月11日10:00-11:00)、试讲(7月11日14:30开始)。考生请于7月10日16:00前到安徽理工学校考务办公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理工学校教学楼、实训楼。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所有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理工学校(www.ahlgxx.cn)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安徽理工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安徽理工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理工学校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和安徽理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6-5514360
监督电话:0556-5545491
2012年6月11日
附件:附件.doc
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成绩排名 安徽事业单位面试培训辅导 安徽事业单位面试备考专题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