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面试公告
2012-07-09 13:4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8:30-14:30进行。考生请于7月13日上午8: 00前到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办公室(合肥市芜湖路377号)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办公楼三楼314会议室(合肥市芜湖路377号)。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厅网站和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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