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亳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招聘6人(3)
2012-06-14 08:55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五、录用手续和待遇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2012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
3、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每2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
4、被录用人员工资标准:专科月工资额1600.00元左右,本科1800.00元左右(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统一管理。
本《公告》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和亳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501007、0558-5132036。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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