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安徽招聘老师或实行全省统考
2012-05-18 11:2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明年起,我省招聘教师或将由省教育厅统一进行考试。5月17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指出,我省中小学将探索教师“无校籍管理”,并确保教师工资“看齐”公务员。与此同时,中小学将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于年内在马鞍山、淮南、亳州三市率先试点后推广。
招考方式——新任教师将参加全省统考
今后,我省新任的中小学教师,将全部按照“省考、县管、校用”的原则,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市县教育部门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面试,学校只负责聘用。
“这就意味着,教师聘用的门槛会有所提高。”省教育厅总督学李明扬表示,以前由各市、县自主进行的教师招聘,将由省教育厅统一执行。
至于这项政策从何时开始实行,李明扬说:“还需要考虑很多配套因素,如报名审定、考试地点、考试科目、阅卷等。如果顺利的话,明年可能会正式实施。”
职务设置——中小学将设正高级教师职务
“过去,城市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编制标准相差很大,这也造成了师资配置的差距越来越大。”李明扬还表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在教师,今后将逐步统一城乡中小学编制的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并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
“目前,只有大学教师可以享受正高级职务的评选,而今后,中小学同样会进行教师等级职位设置。这样不仅能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地位,还能调动教学的积极性。”
据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齐建平透露,“中小学教师设置中高级教师职务”这一意见,已经通过省政府常务会的审议,年内将在马鞍山、淮南、亳州三市率先试点,之后在全省进行推广。
工资水平——将“看齐”公务员水平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公务员的“诱惑力”不仅在于饭碗“铁”,还在于稳定的工资待遇。而今后,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也将看齐公务员。
《意见》中指出,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落实教师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新聘用到贫困县及乡镇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提前定级待遇,转正定级后薪级工资高定2级。
教育厅还表示,将通过系列监督机制,让县级党政干部的绩效与此“挂钩”,以减少个别地区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保证这一措施落实到位。
管理体制——我省试行“无校籍管理”
近年来,名校与普通学校间教育资源不均衡、乡村学校教师老龄化等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破除体制障碍,让教师真正流动起来?
据了解,我省将在部分地区探索试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制”,让义务教育均衡化不再是纸上画饼。
李明扬说,“顾名思义,就是教师的人事关系由教育局统筹管理,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常态化、合理化流动。”
今后,省教育厅还将通过组织城乡间教师支教、挂职等形式,实现城区学校间、农村学校间的教师定期交流制度。而城镇教师的先进、高级、特级评选,也必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2年的经验。“通过这样动态的管理制度,打破了以往教师终身在一个学校执教的弊端,真正实现每个学校师资的均衡化配置。”
聘用机制——引进退出机制打破终身制
针对教师聘用“只进不出”的现象,《意见》也开出了新“药方”。今后省内的中小学教师将采用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此外,还将通过引进退出机制来打破教师聘用的“终身制”,加强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和聘请制考核,并将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分配、解除与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张尔桂 见习记者 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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