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闭卷):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1、《公共知识》(15分):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2、《专业知识》(85分):
注重对所报学科基础主干知识的考查,突出能力考查,力求将知识、能力和素养的考查融为一体。其中英语学科不考听力。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试教与答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采取试教与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等。
试教内容为所报职位本学段教学内容,每学科出5个课题(均为第一学时)。试教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从命制的课题中抽出试教课题撰写第一课时教案,时间为40分钟; 抽签确定上课顺序,上课时间20分钟,到时叫停,然后回答评委 1-2个问题(英语教师要用英语上课)。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在繁昌县以外的县及县级以上二等甲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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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