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①时间:2012年7月10日 上午9:00——11:00
②地点:见准考证。
③内容: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10人以上(含10人)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2进入面试,10人以下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3进入面试。
2、面试
①时间:另行通知。
②地点:另行通知。
③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
3、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三)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经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专人带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分别由本单位支付。编外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新聘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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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