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需要,经市编委会研究批准,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市信访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方法
采取公开报名、组织审核、笔试面试和差额考察的方法择优选拔。
三、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2名。
四、选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含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除外)。
五、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信访工作,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2、从事公务员工作满2年以上。
3、年龄要求: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不含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以下公务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以上公务员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中文、法律、计算机等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选调程序
1、报名初审
(1)时间:2011年8月9日至8月17日。
(2)地点: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滁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滁州先锋网填写《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后,到市信访局办公室报名,接受初审。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地点:市信访局办公室(会峰大厦东侧裙楼一楼,会峰西路555号;联系电话:3022493)。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2、组织审核
市信访局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参考人员。通过审核人数与招考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不足规定比例的,视情减少选调计划数。
3、考试、考察和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最终分别按50%、50%合成总成绩,其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职位1:2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人员;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总成绩,结合体检结果,经市信访局党组研究确定2名拟选调人员。
4、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如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按总成绩择优递补。
5、试用
对拟选调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其行政关系、工资待遇在原单位。
6、调入
试用期满后,试用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笔试、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3022493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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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