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市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遴选?
凡符合201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报考范围和条件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主要包括:
(1)本市市级及市以下使用行政编制的党政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
(2)本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3)本市市级及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晋升提任领导职务,以及调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截至2011年11月30日,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不满2年的;
(6)非本市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本市内垂直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3.锻炼期满的选调生能否报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强选调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8〕13号)规定精神,截至2011年11月30日锻炼期满2年、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调生,可以报考。
4.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年限能否合并计算?
可以合并计算,但必须已经履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手续。
5.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法发〔2003〕18号)规定精神,聘任制书记员不能报考。
6.报考年龄如何计算?
以报名第一天(10月9日)为节点计算,如2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9日(含当日,下同)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7.2009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2009年11月30前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时间计算以录用审批文件为准),第一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第二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报考;2009年11月30日之后录用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因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不满2年,不能报考。
8.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一旦录取,领导职务将不再保留,职级待遇予以保留。
9.要求考生为中共党员的,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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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