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安徽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5个,另外代安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舞蹈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见《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安排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每天8:30—17:30)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安庆市棋盘山路332号科技广场对面)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人员应缴纳笔试费用45 元/人。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另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
5、相关的复印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