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选调生考试招录722人公告(2)
2016-11-23 13:57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8:00。对提交审核的考生,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1月1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2017年1月1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通知单,1月16日在石家庄进行面试(面试前召开入围人员恳谈会,请务必参加),面试具体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面试通知单注明。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时间初定1月17日。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各市委组织部与其签定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希望有志于到河北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907928 15373678851
特别提示:
(1)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贻误。报名咨询电话:石家庄0311-86686470,承德0314-2050737,张家口0313-2013054,秦皇岛0335-3220528,唐山0315-2802583,廊坊0316-2339530,保定0312-3089703,沧州0317-2160090,衡水0318-2020611,邢台0319-3699362,邯郸0310-3111824,定州0312-2320227,辛集0311-83283295。
(2)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3)请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通知动态,鉴于考试时间正值春运高峰,为最大限度方便考生,我们将集中4天左右时间,统一在石家庄安排考试、体检等工作。
(4)拟录用考生于1月20日前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各市委组织部,建议考生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以免延误录取。
附件:
5、一级二级学科分类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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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in木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