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包河区招聘治安巡防队员56人公告
2016-07-01 13:18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包河区人民政府网
合肥市包河区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公告
为创建“平安”包河,强化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经批准,合肥市包河区保安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防队员,主要承担包河区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招聘名额共56名,其中,内勤人员(文员)6名,外勤人员(涉及夜间巡逻)50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治安巡逻工作,吃苦耐劳,品德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内勤人员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公文写作基础。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顺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日(周五)~2016年7月10日(周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专业治安巡逻大队(骆岗街道办事处向东100米)。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须同时提供复退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填写《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免收报名费。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办公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三)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1000米跑测试标准:4分30秒以内。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现场公布分数。
(五)体检和政审
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体检和政审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如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录聘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手续、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聘用期间统一配备服装器具,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3.56万元(含工资、各项保险、服装器具、工作经费、管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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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书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