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热点:校车上不了路
2012-09-27 11:01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2安徽政法干警面试热点:校车上不了路
【热点聚焦】
据《大河报》9月15日报道,新学期开始,河南省舞阳县30多家民办幼儿园新购置的30多辆安全校车,因挂不上牌无法上路。 “学生出行安全大于天。尽管财力有限,我们咬牙购买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校车,用来接送学生,却因上不了牌而无法投入使用。”
【华图解析】
首先,政出多头,权责不明,服务意识不到位。国家的学生接送校车标准颁布以来,大多数地方都认真落实了国家的政策规定。但是仍有一些地方部门之间权力纷争不断,百姓到政府部门办事仍旧是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在这些部门的为官者身上,我们怎么也找不到他们那可为人民服务的心儿长在哪里?让人找不到,也摸不着。他们肩膀上的扛着的那个头总是仰视着天空,他们的脸总是傲视着所有的来访者,他们的眼神总是没有百姓希望的那样和蔼可亲,凶巴巴的,让人害怕她们。
其次,没有专门的管理部分,不能形成合力。按照国务院今年4月5日颁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标准要求,这30多家幼儿园从生产厂家购买了安全校车。“没想到,9月1日交警部门实施了校车新标准,对刹车系统、轮胎标准等技术要求提高了门槛。”9月14日,记者从漯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根据国家要求,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需要12个职能部门联合审批,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审查学校资质、校车需求情况;交通部门负责审查校车所有人的营运资质和驾驶员的从业资质;公安部门负责审查校车运行的安全技术条件,核定载客人数等。乖乖啊,一辆小车要有12各部门来把关!这谱摆的可真够大的。其实,谱摆得越大,官架子端得越高。百姓办事也更难上加难。笔者在想,一辆校车的监管部门顶多有教育、公安、交通、工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个部门,足够多也!却冒出12个监管部门,真是不敢想象。
最后,以人为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5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非专用校车的过渡期是13 个月。如今,能不能根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的办法,特事特办,给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尽快发放牌照?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的审批,需要全市12个政府部门共同努力,由于分工不同,能不能因地制宜,由市政府牵头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如今,新学期已经开始,农村的留守儿童需要安全校车的庇护,让安全校车早日上路迫在眉睫。12个政府部门千万别忘了,“政府”二字前面还有“人民”二字约束着政府的服务职能。究竟能不能为人民服务,怎样为人民服务?是检验政府职能部门的试金石。如果一切事情按照死板教条办事,30多辆新校车就只能等死,它们将永远活不起来。如何让新校车活起来,笔者觉得,不应该是老大难。关键在于职能部门是否敢于担当,是否敢于实事求是办事情。12各部门如果坐下来开个联席会议,负责安全的部门对车辆实施安全监测,并兼以定期检验,怎么就不能解决问题?关键是想不想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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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