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资料:文综历史常识(8)
2012-06-11 10:46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2.古代主要节日
元日:正月初一,一年开始。
人日:正月初七,主小孩。
上元:正月十五,张灯为戏,又叫“灯节”。
社日:春分前后,祭祀祈祷农事。
寒食:清明前两日,禁火三日(吴子胥)。
清明:四月初,扫墓、祭祀。
端午:五月初五,吃粽子,划龙(纪念屈原)。
七夕:七月初七,妇女乞巧(牛郎织女)。
中元:七月十五,祭祀鬼神,又叫“鬼节”。
中秋:八月十五,赏月,思乡。
重阳:九月初九,登高,插茱萸免灾。
冬至:又叫“至日”,节气的起点。
腊日:腊月初八,喝“腊八粥”。
除夕:一年的最后一天的晚上,辞旧迎新。
3.科举职官等级
院试,又叫“童试”,县级考试,童生参加,考上为“生员”,即“秀才”。
乡试,又叫“秋闱”,省级考试,生员参加,考上为“举人”。
会试,又叫“春闱”,国家级考试,举人参加,考上为“贡士”。
殿试,国家级考试,皇帝主考,贡士参加,考上为“进士”。其中,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考试内容为“四书”“五经”,文章格式为“八股文”。
四书:《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五经:《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
八股文: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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