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教师招聘考试指南

海南教师招聘考试流程

公告阶段

报名阶段

考试阶段

成绩阶段

面试阶段

备考指导

备考交流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试地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4、资格复审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5、笔试

  青海教师招聘统考考试参考历年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

  6、面试

  面试在青海教师招聘统考考试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青海教师招聘统考考试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青海教师招聘统考考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青海教师招聘统考考试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7、考核体检

  按照青海教师招聘统考考试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青海事业单位统考教育类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青海教师招聘统考考试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9、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单位要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青海教师招聘统考考试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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