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10月13-14日领准考证)
上午8:00—10:00《综合知识》
上午10:30—12:00《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等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含加分)5︰5比例合成。
(5)对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设定50分为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数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65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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