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请于2011年4月18日至22日报名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人社局窗口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六、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在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请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黄山东路89号,联系电话:0559--2354480)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七、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5%,面试成绩占45%。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在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笔试和面试都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考察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聘岗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