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本人面试次日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2年2月10日(周五)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把《面试确认单》(见附件四)、《考察联系表》(见附件五)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12年考录专用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0701020004张三”。)
因网上报名时的误操作导致填错非核心信息的,或者因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现状与填报资料不符的,请在《面试确认单》下半页进行更正及说明。
2.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周五)17: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六)传真至广东海事局2012年考录专用传真(020-34284555)。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把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含经调剂进入面试考生)于本人面试前一天下午报到、验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应届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七)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2012年3月5日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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