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该公告发布后,立即以电子邮件(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的形式至hbmsarjc@163.com进行确认,确认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2、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三)传真或邮寄至河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申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邮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秦皇西大街76号 河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066004 传真号:0335-5366916
电子邮件:hbmsarjc@163.com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经路97号交海宾馆进行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时,须提交:
(1)近期同底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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