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职位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即被列入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主要审查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证件,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包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过程中有自愿放弃招聘资格造成缺额的,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再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在“阜南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四)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报县政府批准聘用,县编办核定编制手续,县人社局按《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皖政(2007)8号有关规定,分别办理聘用和核定工资手续,县财政局按供给标准核发工资,工业园区管委会、卫生局、发改委、安监局、审计局、人社局、财政局、计生委分别根据招考职位分配到有关单位(岗位)工作。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有关具体事项按聘用合同规定执行。
(五)公示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结果及时在阜南县政府网、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业务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本方案由阜南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8-6723363 6729955
阜南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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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