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蚌埠市蚌山区聘用治安巡防辅警员招聘公告,事业单位交流群:67331820
4、加分
(1)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加1分;
(2)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加2分,多次受奖者不重复加分;(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以最高加分为准。
最后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加权后为最后总成绩。
(四)体检
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及待遇。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蚌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聘用并签定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期暂为二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9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000元,每人每年服装费用800元,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日常管理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实行二年一聘制。招聘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将依纪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
蚌山区综合治理办公室:0552-2059959
蚌山区人社局办公室 :0552-2046921
监督电话:蚌山区纪委:0552-2042460
蚌埠市蚌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蚌埠市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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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