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舒城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受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经舒城县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1)户籍在舒城县的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舒城县居住证的人员;
(3)舒城县户籍,就读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4)持有有效期内舒城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舒城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舒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港澳台居民持有舒城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符合直接认定人员的条件详见本公告第五项“其他事项”第二条)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三、认定流程(全程网办)
重要提醒:申请人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时,“通讯地址”栏务必填写本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县公安局根据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一)网上申报
2026年下半年我县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统一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29日17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或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访问,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操作指南
(1)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
(2)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
申请人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务必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上的信息,完整、准确填写户籍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规范如图所示:

申请人可通过“皖事通”APP绑定查询户籍信息或居住证信息,操作流程为:登录“皖事通”APP—选择“电子证照”—进行“身份验证”—选择“添加证照”—选择户口簿或居住证添加—绑定成功,查看卡片—查看电子证照。
以绑定户口簿信息为例:


提醒: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2.材料线上提交
舒城县中小学教资认定全程网办需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每项材料须合成一个PDF上传且不超过500kb。
上传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证明材料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PDF文件(含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或集体户口页);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PDF文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PDF文件;
④驻舒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舒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说明:按照个人选择的申请地类型,上传相应证件PDF文件。
(2)学历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核验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网上报名时还需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舒城县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3)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材料,未核验通过的,须上传证书PDF件。
(4)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材料
①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无需上传材料,不通过的须上传。
②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无需上传。
③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材料。
④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材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内地(大陆)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二)体检安排
认定体检时间:9月16日至10月10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张照片(体检照片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电子证件照同一底版),空腹参加教师资格体检(女性申请人避开生理期)。申请人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否则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务必将体检表交体检医院工作人员,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结论。申请人需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和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2.申请人需提供2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其中1张粘贴于体检表相应位置,另1张粘贴于体检表右下角,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段学科。
指定体检医院:
1. 舒城县中医院新区门诊楼二楼体检中心(桃溪西路与华盖路交叉口西220米)
2.舒城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梅河路舒城县人民政府向西50米)
体检时间:周一至周六早上7:30~10:00(空腹)
《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申请人须服从体检医院统一安排。
(三)线上确认
申请人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申请人须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待申请人的有无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结束后,认定机构官网将公示拟通过认定人员名单。
认定机构认为需要现场审核确认的申请人,本人须按照认定机构留言等通知要求持相关材料,在线上确认时间段内(10月9日至10月19日)正常工作日进行现场确认。
请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若在审核结束前电话无法联系上申请人或申请人未上传符合条件的材料,则“确认不通过”,无法认定。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经公示无异议,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取得舒城县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申请人需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保存。
为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效能,《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的方式发放。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需录入本人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证书寄发期间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四、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原文标题:舒城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3fd75de35a872fad895baa9ad99f5cbe)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6/0914/3282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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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