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六安市金安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六安市金安区202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金安区教育局网上确认环节审查后报市教体局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六安市金安区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六安市金安区或经济开发区的人员;
(二)持六安市金安区或经济开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
(三)六安市金安区或经济开发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六安市金安区或开发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且户籍在六安市金安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六安市金安区或经济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六安市金安区或经济开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六安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六安市金安区或经济开发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六安市金安区或经济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六安市金安区或经济开发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金安区教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金安区教育局网上确认环节审查后,由六安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学历条件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六安市金安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为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皋城路院区。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认定流程(全程网办)
认定步骤为“网上申报—体检—线上确认—资格认定—证书颁发”,具体如下:
第一步:网上申报
金安区采取全程网办,线上方式确认,申请人报名时上传资料,无需到达现场。申请人员报名成功后请加入“金安区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1109135913),便于咨询与发布通知,申请进群验证码请填写姓名、认定学段与学科。
(一)报名时间:9月16日-9月29日17时
(二)报名网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操作指南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
注意:
1.网上报名请务必对照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学段,选择好确认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金安区教育局01确认点”;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选择“金安区教育局02确认点”;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金安区教育局03确认点”;申请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选择“金安区教育局确认点”。
2.申请人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务必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上的信息,完整、准确填写户籍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规范如图所示:

申请人可通过“皖事通”APP绑定查询户籍信息或居住证信息,操作流程为:登录“皖事通”APP — 选择“电子证照”— 进行“身份验证”— 选择“添加证照”— 选择户口簿或居住证添加 — 绑定成功,查看卡片 —查看电子证照。
以绑定户口簿信息为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申请人则无需再提供其他佐证PDF材料。经系统比对不成功、核验不通过的,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证件的PDF文件。
(四)材料线上提交
中小学教资认定全程网办需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每项材料须合成一个PDF上传且不超过500kb。
上传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PDF文件(须拍摄户口簿原件,包含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图片要能展示页面所有内容);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PDF文件(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网上报名时学籍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若核验未通过,需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PDF文件(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PDF文件;
(4)驻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六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PDF文件;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核验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PDF文件: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报名时须上传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或“高等教育学位与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毕业)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毕业)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金安区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上传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毕业)证书。
3.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证书PDF件。
4.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材料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通过须上传PDF文件。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通过须上传PDF文件。
(3)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内地(大陆)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第二步:体检
(一)体检安排
体检医院: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皋城路院区
体检时间:9月16日-9月29日(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0:00,节假日不体检)
详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三里桥街道皋城西路134号门诊6楼
体检咨询:0564-3228359、18001363596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公安签发的居住证(实体或电子),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属于金安区教育局认定范围(即本公告第一条)的材料;
(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公告附件3、4,按照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提前下载,A4纸双面打印,粘贴照片,填好个人信息);
(4)另外单独准备1张1寸白底证件照交至体检医院,须与网上申报所传同版,背面写好姓名、学段学科以及身份证后4位,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2.体检说明
(1)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结果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申请人无需领取。体检预约和须知可联系医院了解。
(2)体检表应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受检人签字确认,粘贴照片。为避免多次修改,申请人应仔细检查体检表,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方可离开医院。
(3)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写明体检日期。
(4)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表格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
第三步:线上确认
金安区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线上确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本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17时。
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申请人须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待申请人的有无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结束后,六安市教体局官网将公示高中、中职拟通过认定人员名单,金安教育专题网将公示幼儿园、小学、初中拟通过认定人员名单。
请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若在审核结束前电话无法联系上申请人或申请人未上传符合条件的材料,则“确认不通过”,无法认定。
第四步: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第五步: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依据网上申报时所选领取方式,寄发(邮政到付)或现场领取。寄发地址以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为准,现场领取时间见金安教育专题网后续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六安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各县区确认点代为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按照常见问题12的说明申请延长有效期。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进行邮件或电话咨询。
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仍有疑问,可咨询金安区教育局0564-3261739、0564-3261979。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2026年9月11日
原文标题:六安市金安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金安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ce45da0988c3daa31ea2b90d49ae0173)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6/0914/3282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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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