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阜阳市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为做好阜阳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阜阳市202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阜阳市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阜阳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阜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阜阳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阜阳市外普通高等学校且户籍在阜阳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阜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阜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阜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阜阳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阜阳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公告发布渠道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安徽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栏目查看,查询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links/1_495.html。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市、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阜阳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29日17时。
申请人须关注本人所报名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当地工作实际确定,并于9月1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或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访问,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
申请人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务必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上的信息,完整、准确填写户籍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规范如图所示:

申请人可通过“皖事通”APP绑定查询户籍信息或居住证信息,操作流程为:登录“皖事通”APP — 选择“电子证照”— 进行“身份验证”— 选择“添加证照”— 选择户口簿或居住证添加 — 绑定成功,查看卡片 — 查看电子证照。

以绑定户口簿信息为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报名时申请人无需提供相关证书的PDF件。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二)网上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阜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大小不超过500Kb),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上传材料具体包括:
1.户口簿PDF文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阜阳市居住证PDF文件,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PDF文件(或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PDF件)。按照个人选择的申请地类型,上传相应证件PDF文件即可。
(1)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上传户口簿PDF文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PDF文件。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网上报名时学籍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证明材料,若核验未通过,需上传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PDF文件;核验未通过的,须按如下规定上传PDF文件: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网上报名时还需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PDF文件;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文件;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文件;
(4)符合阜阳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PDF文件;网上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普通话证书PDF文件。
4.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网上报名时无需上传。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网上报名时无需上传。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仍现场确认。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通过系统在线上传PDF件。
6.内地(大陆)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三)体检安排
符合在阜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将《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持纸质版体检表到阜阳市人民医院南区体检中心、阜阳市二院体检中心或阜阳市六院(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9月30日,中秋节假日不体检(体检医院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见附件4)。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将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袋,再由阜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统一领取。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人体检时须携带3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其他证照无效(其中1张用于张贴体检表,另外2张放入体检表档案袋)。要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照片背面务必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体检须根据本人所报名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各县(市/区)教育局将于9月1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认定公告,具体联系电话、指定体检医院、办公地址、公告发布渠道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安徽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栏目查看,查询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links/1_495.html。
(四)线上确认
*特别提示*
凡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均采取线上确认方式,申请人无需到达现场。需按申请人所报名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线上提交申请认定材料。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17时。
*特别提示*
申请人无需到现场进行线下确认,报名、体检后请耐心等待,线上确认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确认期间,请各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务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账号,查询个人教资认定页面是否有留言,如有,请根据留言修正或补充相关信息,再次重新提交个人信息。线上确认之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线上确认结束后,认定状态将显示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通过”,说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认通过,待申请人的有无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结束后,阜阳市教育局官网、官微将公示拟通过认定人员名单。
★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确认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经个人申请,由阜阳市教育局同意,可到现场确认,时间和线上确认时间相同。现场确认地点:阜阳市双清路8号阜阳市教育局801室(咨询电话0558-2191295)。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线上确认截止时间和所需提交材料,请参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五)资格认定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六)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依据申请人网上登记需求,邮寄(邮资到付)或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选择邮寄方式的,须在网上申报时自行录入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保持畅通)。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可关注阜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看证书领取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按照常见问题12的说明申请延长有效期。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进行邮件或电话咨询。
阜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颍州区教育局0558-2264052;
颍东区教育局0558-2272007;
颍泉区教育局0558-2719103;
临泉县教育局0558-6402317;
太和县教育局0558-8662196, 8386896;
阜南县教育局0558-6710796;
颍上县教育局0558-4432608;
界首市教育局0558-4887707;
阜阳市教育局0558-2191295,2197279。
为便于咨询与接收相关通知,在阜阳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加入“阜阳市2026年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685047655)。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153.43KB】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pdf【180.86KB】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pdf【305.06KB】
附件4:阜阳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docx【16.1KB】
阜阳市教育局
2026年9月8日
原文标题:阜阳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阜阳市教育局(原链接MD5:02b8f174ce32e7a05751bd4e34a38753)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6/0908/3281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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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