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将我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段:全省统一安排为9月16日至9月29日17时。
(二)体检时间:9月26日—9月29日,上午7:30—10:30空腹到利辛县中医院体检中心(港口路和向阳路交叉口)。
高中、中职类的申请人请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提醒:
申请人自行打印体检表(详见附件1),务必正反面打印,持纸质版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申请人体检时须携带2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其他证照无效。要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照片背面务必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范围对象
利辛县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户籍在利辛县的人员。
持有效期内利辛县居住证的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就读于利辛县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利辛县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四)驻利辛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期内利辛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三)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认定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或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访问,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
申请人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务必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上的信息,完整、准确填写户籍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规范如下图所示:
申请人可通过“皖事通”APP绑定查询户籍信息或居住证信息,操作流程为:
登录“皖事通”APP— 选择“电子证照”—进行“身份验证”— 选择“添加证照”— 选择户口簿或居住证添加 — 绑定成功,查看卡片 — 查看电子证照。
以绑定户口簿信息为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一)网上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利辛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大小不超过500KB),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上传材料具体包括: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PDF文件(正面及反面)
2.户口簿PDF文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利辛县居住证PDF文件。
(1)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PDF文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PDF文件;
(3)驻利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利辛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仍需现场确认;
(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仍需现场确认。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PDF文件;核验未通过的,须按如下规定上传PDF文件: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确认时需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PDF文件;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线上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文件;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线上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文件;
(4)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PDF文件;网上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普通话证书PDF文件。
5.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线上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线上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仍需现场确认。
内地(大陆)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县教育局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6.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或居住地详细地址务必与户口本或居住证上的地址保持完全一致,否则核验无法通过。
(二)体检安排
请将《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持纸质版体检表到利辛县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将体检表存放在指定地点,体检完成后,利辛县教育局与体检医院对接领取相关体检材料,申请人无需再次到医院领取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人体检时须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其他证照无效。要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照片背面务必写明姓名、身份证号,1张贴体检表,1张贴照片册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线上确认
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采取线上确认方式,线上提交申请认定材料,申请人无需到达现场。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17时。
*特别提示*
★申请人无需到现场进行线下确认,报名、体检后请耐心等待,各批次线上确认在网报结束时间后进行。线上确认期间,请各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务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页面是否有留言,如有,请根据留言修正或补充相关信息,重新提交个人信息。线上确认之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线上确认结束后,认定状态将显示为“待认定审批”,说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认通过,待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结束,利辛县人民政府官网将公示拟通过认定人员名单。
★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确认教师资格的,经个人申请,由利辛县教育局同意,可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利辛县城关镇港口路866号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558-8800222)。
★选择证书邮寄选项的申请人员务必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以防证书丢失,证书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证书领取公告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为便于咨询与接收相关通知,在利辛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加入“利辛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1079361182)。
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010-56761296。
利辛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558-8800222。
附件: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153.43 KB】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pdf【180.86 KB】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pdf【305.06 KB】
利辛县教育局
2026年9月8日
原文标题:利辛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fa0bb14ec23bcfbdf0bd687c3047021d)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6/0908/3281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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