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14日—6月15日,8: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行政楼4楼人事警务处(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乘车路线:市内乘114路公交车至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校门口下,向西20米即到。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以及毕业证书待发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学生证等)、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6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补充证明材料。
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人事警务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按公告规定,须达到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下同),资格复审递补截止至2026年6月23日16:00。
3.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3000157、3000158、3000159、3000160、3000161、3000162、3000163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3000164、3000165、3000166、3000167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提前40分钟现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15分钟。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试讲、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于2026年6月27日上午8:30开始,当天结束。专业测试地点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3号教学楼,未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到达测试地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3.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为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司法厅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安徽省司法厅及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司法厅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司法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233358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982340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26年度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pdf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6年6月1日
原文标题:2026年度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安徽省司法厅(原链接MD5:489b1a1cca11a0477aa5e2abc32658aa)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6/0601/3250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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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