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望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激励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担当作为,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4年博望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博望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名,详见《2024年博望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博望区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
6. 目前担任博望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7.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以上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地点:各镇党建办。
3. 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镇验证的任职文件或聘书;(5)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经镇党委审核的《2024年博望区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4. 资格审查:各镇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的,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后将人选名单、报名材料等于10月22日上午12:00前报送区委组织部419室。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各镇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 开考比例:应聘的岗位应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若低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二)笔试
1. 笔试总分为15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有关知识和写作能力等。
2. 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县(区)、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以最高等次计,不重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由报考人员向所在乡镇提出个人加分申请并提供获奖表彰原件,由乡镇审核把关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复审,复审合格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计入个人笔试成绩。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0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博望区委组织部组织室,由镇党建办统一领取。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在博望区政府网和博望区先锋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排名情况。面试的入围人选,从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成绩合成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博望区政府网、博望区先锋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纳入单位编制管理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报到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乡编村用”人员聘用为乡镇事业在编人员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7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岗位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在报到7个工作日期限内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0555-6773362
区人社局:0555-6765162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0555-6778095
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博望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doc
附件2:2024年博望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博望区委组织部 博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2024年博望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博望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a17a6463584cd09adcb0b3270c992a2e)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4/1009/2937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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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