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国企招聘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华图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2023事业单位公基之法律知识: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2023-07-22 09:28 来源:安徽华图教育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安徽华图教育发布公共基础知识:2023事业单位公基之法律知识: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更多关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备考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公众号和交流群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考群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在备考各地事业单位的过程中,法律常识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但很多考生对于一些易混淆的知识点却难以辨别清楚,往往花费时间较多,却收效甚微。今天华图教育就刑法中的易混淆知识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进行比较分析,以方便大家在做题时碰到此知识点能够更轻松地做出判断。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难以区分,主要因为这两个知识点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都为犯罪的排除事由,因为近似,所以难以区分,下面让我们将从概念、二者相同点、不同点分别进行分析。

      一、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遭正在进行中的不法行为侵害,而所采取的遏制该不法行为造成损害的方式方法。因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将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正当防卫行为不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从定义来看,两者的定义相近,所以难以区分,需要找到两者的异同点。那两者又有何异同点呢?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

      (1)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利。

      (2)责任相同:在合理限度内给某种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都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超出法定限度造成损害结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点

      (1)主体:正当防卫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危险种类: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非常广泛,既可以是来自于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等;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来自于人的不法侵害。

      (3)行为所损害的对象 :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较小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

      (4)行为的限制条件 :紧急避险只能在迫不得已时,即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实行,而正当防卫则无此限制。

      (5)对损害程度的要求 :紧急避险损害的合法利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利益,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者可能造成的损害。

      综上,我们在做题时需特别注意两者的区别,两者的区别点是解题的关键,尤其要找准行为所损害的对象、危险的来源以及损害的程度。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也存在现实的意义。其实际意义在于衡量是否过当的判断标准有所不同。正当防卫涉及合法与不法的冲突,其衡量是否过当的标准更加有利于防卫方——即被侵害人,即使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大于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也可能不超过防卫的限度;而紧急避险涉及两个合法利益在紧迫情况下发生冲突,不得已舍弃较小利益保全较大利益,其衡量是否过当的标准是平等的,甚至略微偏向被避险一方,因此一般出现避险行为损害的利益与保全的利益相等时,基本认定为避险过当。

      【试题练习】(单选)昌某和李某为情敌,某晚昌某在回家的途中,恰巧碰到李某,两人发生打斗,打斗的过程中,李某用拳头打了昌某的头部,昌某用水果刀捅了李某肚子一刀,致李某死亡,关于昌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答案】C。解析: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遭正在进行中的不法行为侵害,而所采取的遏制该不法行为造成损害的方式方法。本题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李某先是对昌某实施了不法侵害行为,先是用拳头打了昌某的头部,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可以正当防卫以保护自身利益的,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是正当防卫法定的限度之内,而昌某直接用刀捅人的行为,已经超过的防卫的限度,即防卫过当。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点拨】本题涉及的知识点为犯罪的排除事由,大家需重点掌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3/0722/2674538.html

      ——推荐阅读——

      招聘公告--2023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日历|职位表查询

      考试报名--2023安徽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报名问题咨询

      备考指导--历年事业单位进面分数线|每日刷题练习|模考练习

      课程推荐--2023安徽事业单位图书教材|在线网课|面授课程

      以上是2023事业单位公基之法律知识: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华图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ah.huatu.com/sydw/)

    (编辑:常远)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历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及分数线匹配查
    2023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查询系统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试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职位 咨询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