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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上海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在哪里查

    2023-04-26 17:21 来源:上海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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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上海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在哪里查

      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中提到,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3年4月27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华图教育将同步上海人事考试网更新2023上海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2023年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https://ah.huatu.com/zt/shsydwcjcx/

      事业单位公基知识:抵押权的具体含义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模块向来是法律重难点的交汇区、民法模块多、知识点杂,所以很多考生容易弄混,比如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一看抵押权的具体含义。

      抵押权

    概念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特征标的物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
    抵押权不转移标的物占有
    抵押权是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相关制度禁止流押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动产抵押制度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其他规定 ①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清偿顺序(《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例题】

      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1年租金。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债权。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因此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根据合同相对性,租金为租赁合同之内容,丁并未承受该租赁合同,不受该租赁合同之约束,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C项正确,B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多选题)甲向某银行贷款,甲、乙和银行三方签订抵押协议,由乙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乙把房本交给银行,因登记部门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乙向登记部门申请挂失房本后换得新房本,将房屋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甲届期未还款,关于贷款、房屋抵押和买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乙应向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B. 丙应代为向银行还款

      C. 如丙代为向银行还款,可向甲主张相应款项

      D. 因登记部门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但银行占有房本,故取得抵押权

      【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债权。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题中基于有效的抵押合同,乙有义务提供其房产为银行的债权进行抵押担保。而乙却恶意挂失房产证另将房屋出卖,违反了抵押合同的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A项正确。

      C项:若丙代为向银行还款,属于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构成要件有:(1)代为清偿的债务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即具有非专属性;(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3)须经债权人同意;(4)须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丙无义务代为向银行还款,但若丙代为向银行还款则构成无因管理,可向甲主张相应款项。C项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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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相关考试试题:

      27 、如图表示是最适温度、最适pH条件下,反应物浓度对酶所催化的化学反应速率的影响

    ①酶与无机催化剂相比催化效率更高,原因是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保持不变,反应物浓度高于b时,反应速率并未提高,其中限制因素可能是____________。(6分)
    ②酶活性可以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时间内产物的生产量来表示。为准确测量酶活性,在实验进行时,反应物的初始浓度设置为__________(填“a”,“b”,“c”),最为合适的理由是______________。(6分)
    ③若反应体系中酶浓度提高50%,则最大反应速率会__________(填“增大”“不变”或“减小”)。(3分)
      【答案】:Q
      【解析】:

    (1)酶降低活化能的作用更显著;由于酶的数量(酶浓度)的限制反应速率不在增加;
    (2)c;c点时反应物浓度已达到饱和,反应过程中反应物浓度的变化对反应速率的影响最小;
    (3)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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