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申报企业所得税应注意事项

    2022-12-03 08:02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申报企业所得税应注意事项如下:1、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需要结清应补缴的税款;2、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

    申报企业所得税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所得税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所得税应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2、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

      此外,纳税人因为不可抗力并不能在汇算清缴的期限内,办理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或者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这时就应当按照税收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但是,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在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