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企业所得税汇算事项

    2022-12-03 05:28 来源: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1、财产损失要申报,在实际发生的年度申报扣除;2、减免优惠要备案,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和备案类;3、年度亏损要弥补,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可向以后年度结转;4、纳税事项要调整,税收与会计制度有差异,要调整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事项具体包括:

      1、财产损失要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2、减免优惠要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第四条规定,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3、年度亏损要弥补:《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4、纳税事项要调整:由于税收和会计制度存在差异,所以汇算清缴时纳税事项要进行调整。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销售佣金个税计算方法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