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事项

    2022-12-02 13:06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以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事项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事项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知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内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以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而除了常规的免征和减征条件外,纳税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时也能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如纳税人取得高新技术资格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扣除的事项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