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捐赠自产货物会计分录
2022-11-23 16:46 来源: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捐赠自产货物会计分录:1、企业捐赠自产货物时,借:营业外支出,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2、企业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3、企业减免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
疫情期间捐赠自产货物会计分录
疫情期间捐赠自产货物会计分录包括:
1、疫情期间捐赠自产货物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结转疫情期间捐赠自产货物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企业疫情捐赠自产货物减免增值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企业疫情捐赠自产产品时,应按照“视同销售”处理,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然后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以及“库存商品”科目进行成本结转。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