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疫情住宿业免收增值税会计分录

    2022-11-20 23:48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1、小规模纳税人免收增值税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借:应交税费,贷:其他收益;2、一般纳税人免收增值税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借:应交税费,贷:其他收益。

    疫情住宿业免收增值税会计分录

    疫情住宿业免收增值税会计分录

      

      疫情住宿业免收增值税会计分录为:

      1、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住宿业企业免收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2、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住宿业企业免收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疫情期间住宿业纳税人免收增值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或“其他收益”等科目处理。其中“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记入该科目的项目。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小规模疫情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