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每日一练: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2.9.21)。更多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事业单位公众号和交流群。
【模块名称】一、单项选择题(共?6题)
【题型】单选题1.刘某在家庭装修时向某商家订制了一套2万元的橱柜,并在签订合同时预付了1万元作为定金。关于该笔定金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中的定金属于证约定金
B.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
C.双方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共同适用
D.若商家违约,刘某可以要求其返还2万元作为惩罚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题干中,刘某的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题干中,刘某同商家已经签订了正式合同。因此,本案中的定金不属于证约定金。A项说法错误,排除。
C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可知,违约金、定金不能共同适用。C项说法错误,排除。
D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和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在题干中,刘某的定金数量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有效的部分是4000元,根据双倍返还定金,商家若违约,应当支付给刘某8000元,而非2万。D项说法错误,排除。
【标签】
【知识点】法律*民法*合同法
【难度】中等
2.关于饲养动物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酒后脚踹他人的耕牛反被踢伤,耕牛的主人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B.因动物被饲养人遗弃后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原主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C.将动物交由寄养机构饲养的过程中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应当向寄养机构求偿
D.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其已尽到管理职责的除外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题干中“被侵权人应当向寄养机构求偿”的表述不完整。
因此,选择C选项。
【标签】
【知识点】律*民法*债权
【难度】中等法
3.关于法定继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哥哥王小强和妹妹王小红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
B.赵某有能力和条件照顾父母却不尽扶养义务,在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C.孙某去世前立下遗嘱,若该遗嘱合法有效,则遗嘱继承的适用优先于法定继承
D.法定继承人许某可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口头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D项中,以口头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之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哥哥王小强和妹妹王小红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A项排除。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之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B项排除。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C项排除。
【标签】
【知识点】法律*民法*继承法
【难度】中等
4.民法典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里程碑。关于我国民法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B.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C.以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作为调整对象
D.共5编,依次为总则编、债权编、物权编、亲属编、继承编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D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A项排除。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B项排除。
C项:根据《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C项排除。
【标签】
【知识点】法律*民法*民法概述
【难度】中等
5.下列民事活动中,可以进行代理的是:
A.立遗嘱
B.侵权行为
C.购买房屋
D.文艺表演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选项中,购买房屋这一法律行为可以代理。遗嘱、侵权行为和文艺表演属于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标签】
【知识点】法律*民法*民事法律行为
【难度】中等
6.居住权是我国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类型。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C.居住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D.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项。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A项正确,排除。
BD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BD项正确,排除。
【标签】
【知识点】法律*民法*物权
【难度】中等
【模块名称】二、多项选择题(共2题)
【题型】多选题7.甲将房屋租给乙,并约定租期2年,半年后,甲将房屋卖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必须立刻搬离该房屋
B.甲在卖房前应当询问乙是否有购买意愿
C.若乙愿意继续租赁,但丙不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甲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愿意继续租赁,则丙应当按照甲与乙之前的租赁协议将房屋租给乙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AD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可知,A项错误,排除;D项正确,当选。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可知,B项正确,当选。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由于甲将房屋卖给丙,丙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导致乙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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