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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眼镜店张贴有验光费30元,配镜验光免费的告示。李某验光后没

    2022-05-25 10:31 来源:华图公务员题库

      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陈某眼镜店张贴有验光费30元,配镜验光免费的告示。李某验光后没。更多关于江苏省考行测估分,江苏省考估分,省考行测估分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11 、陈某眼镜店张贴有“验光费30元,配镜验光免费”的告示。李某验光后没有配镜,就应否付费与陈某发生争执,但最终还是付了款。李某忿忿不平,在多个微信群称陈某的眼镜店是“黑店”,王某将微信截图转发到朋友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眼镜店的名誉权

      B.王某转发朋友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C.李某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返还验光费

      D.陈某眼镜店的告示显失公平,不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典。

      第二步,《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陈某眼镜店贴有“配镜验光免费”的告示,李某验光后没配镜,理应支付验光费。事后,李某在多个微信群称陈某眼镜店为“黑店”,并无事实,属于诽谤行为,故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眼镜店的名誉权。与A项表述一致。

      因此,选择A选项。

      要点:B项:王某截图转发到朋友圈的信息并非经过深入调查而成,同时所涉内容即称眼镜店是“黑店”,的确容易让他人对眼镜店产生不良印象,对眼镜店的名誉造成一定影响,故应承担侵权责任。选项B中表述为不构成侵权,B项错误。

      C项:《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题干李某的行为并无“不在意、不谨慎”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误解,选项C表述错误。

      D项:《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题干中眼镜店告示内容明确具体,价格合理,不存在让客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力”等情形,选项D中“告示显失公平”的表述错误。

      来源:2022江苏省考行测试题(B类) · 试卷

    公务员试题

      以上是江苏省考行测B类试题的试卷的部分试题内容,更多江苏省考行测估分,江苏省考估分,省考行测估分,请继续查看2022江苏省考行测试题(B类) · 试卷试题题库或最新公务员试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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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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