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公共基础知识:192.在诈骗犯罪中,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更多关于安徽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公基资料,事业单位公基试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事业单位公众号和交流群。
192.在诈骗犯罪中,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 A.团伙组织者 B.餐厅老板 C.酒托女 D.社交软件开发商【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 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题中社交 软件开发商没有参与诈骗犯罪,不存在“共同的故意”,故不构成共同犯罪。 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2/0525/2310768.html
——推荐阅读——
招聘公告--2022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职位筛选|备考咨询
报名相关--2022安徽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报名统计|专业分类目录
辅导课程--2022年安徽事业单位笔试课程|面试课程|图书|网课
备考指导--2022安徽事业单位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资料|历年试题
以上是192.在诈骗犯罪中,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华图(https://ah.huatu.com/)、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ah.huatu.com/sydw/)。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