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李某家有一片果园,每到果子成熟时便有人潜入果园偷窃。下列情形。更多关于江苏公务员考试,江苏公务员试题,江苏行测试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6 、李某家有一片果园,每到果子成熟时便有人潜入果园偷窃。下列情形李某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A.李某在还击小偷甲的棒打时,致甲眼部受伤
B.李某喝止小偷乙,乙慌不择路摔入水塘头部受伤
C.李某在扑倒小偷丙时撞到村民徐某,致徐某手臂骨折
D.李某在果园设置捕兽陷阱,小偷丁跌落后致腿部神经受损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侵权责任法》。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徐某手臂骨折,损害后果已形成,且是由李某扑倒小偷丙时直接造成,二人对此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要点:A项:《侵权责任法》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李某还击小偷甲的棒打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B项:《侵权责任法》第27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小偷乙逃跑的行为,不是李某造成的,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D项:《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在自家果园设置捕兽陷阱,客观上不是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主观上不是为了防止小偷等人的行为,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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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