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离职补偿金能否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2022-04-19 09:47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补偿金,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离职补偿金能否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离职补偿金能否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补偿金,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以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

      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附件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工资薪金总额主要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综上,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指的是“工资薪金总额”,而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离职补偿金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范畴,因此不能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公司饮水机桶装水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