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调整进展如何?
2022-04-15 10:18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江苏是首批列入首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份,省市县三级同步推进。
江苏事业单位调整进展如何?
江苏是首批列入首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份,省市县三级同步推进。其中,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均列入改革范围,共53家,包括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重点行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机构等4大类。设区市层面,常州在全市范围推开,无锡、南通、盐城在市本级试点,江阴、宜兴、启东、如皋、东台、滨海开展县级试点。试点地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均纳入改革范围。
改革方案如下:
1、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2、将省无线电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省经信委,挂省无线电管理局牌子。
3、将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农委。
4、将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的行政职能划入省农委,挂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牌子。
5、将省文物局并入省文化厅,挂省文物局牌子。
6、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职能划入省国土厅,保留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7、将省交通厅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厅港口局、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厅航道局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职能划入省交通厅;整合行政执法职能组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机构规格为相当于副厅级,由省交通厅管理;省交通厅公路局更名为省交通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厅港口局、省交通厅航道局整合更名为省交通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分别承担公路、港航公益服务职能;撤销省交通厅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局和建设管理办公室,将其性质许可、行政裁决职能划入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等其他职能划入新设立的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8、省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和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省发改委。
9、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和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省经信委。
10、省劳动监察总队的行政职能划入省人社厅。
11、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的行政职能划入国土厅。
12、苏南、苏中、苏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的行政职能划入省环保厅,省环境保护监察总队的行政职能划入省环保厅,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职能划入省环保厅。
13、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省文化厅。
14、省审计厅所属的直属审计一局二局三局的行政职能划入省审计厅。
15、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的行政职能划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6、省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总队的行政职能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18、省核应急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省民防局。
19、省住建厅所属抗震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省住建厅。
20、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兽药监察所、省饲料监察所)的行政许可职能划入省农委,行政执法职能交由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统一行使。原机构继续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不再保留省兽药监察所、省饲料监察所牌子。省农委所属的外事外经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省农委。
21、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省渔政监督总队、省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其6个渔政监督支队的行政许可职能划入省海洋与渔业局,不再保留省渔政监督总队牌子。保留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省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改革。省海洋与渔业局所属的对外经济技术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省海洋与渔业局。
22、省政府各部门所属的9家行政执法机构在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先管住管好,再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改革。
(编辑:贺成龙)